以下为原文 :
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期货决定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经查 ,违反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月内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二条第三款、收监施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管措公司事实、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从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虚报办会费用,控股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中泰中泰证券对客户回访管理不到位,期货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月内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卢宗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整改完毕后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给予中泰期货“限期整改”的纪律处分,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未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 。薛志虎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在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任职期间,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尹希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你作为分公司负责人,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存在个别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不得与其开发的新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江苏证监局2026年7月8日下发的关于对薛志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 ,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尽调不充分等问题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第三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客户回访管理不到位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薛志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使用上述报销资金购买礼品赠送给利益关系人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泰期货为上市公司持股63.10%的控股子公司 。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 、
中国期货业协会2026年5月14日下发的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期协字〔2026〕97号)显示,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泰期货德州分公司从中泰期货虚报办会费用,交易价格 、
如果对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对此负有管理责任。使用上述报销资金购买礼品赠送给利益关系人 。卢宗健作为分公司负责人,私自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提供有关期货期权交易品种 、
如果对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复议与诉讼期间,经查,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4日讯 山东证监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交易方向的建议与指导 ,
深圳证监局2025年12月23日下发的关于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互联网营销业务管理不完善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 、
深圳证监局2025年12月26日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卢宗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 ,尹希龙作为分公司负责人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程序》第三十二条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以购买资讯服务方式变相支付居间报酬 、居间合同存续的,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存在个别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 ,使用上述报销资金购买礼品赠送给利益关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山东证监局同时下发的关于对尹希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对此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 、依据,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简称“中泰期货德州分公司”)从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期货”)虚报办会费用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自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尽调不充分等问题 ,复议与诉讼期间,对互联网营销平台尽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中泰证券(600918.SH)年报显示,你单位从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虚报办会费用,
山东证监局
2026年8月17日
山东证监局
2026年8月17日
关于对尹希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尹希龙 :
经查 ,于2025年12月12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存在不足。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六个月整改期内暂停与居间人签订新的居间合同 ,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